为确保交通秩序安全,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自2012年3月开始,邯郸市交警支队紧紧抓住五种重点车辆,在全市范围高调展开了整治交通安全秩序百日行动。 交警支队专门成立了重点车辆专项管理办公室,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旅游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和运送沙石、建材等大型运输车辆等五种重点车辆的监管。建立重点车辆gps管理系统,将重点车辆全部纳入信息化管控范围,实现停车超时报警、超速报警、连续驾驶时间超长报警、客车车厢图片实时回传、通行情况统计分析等功能。 对全市客运车辆、客运企业逐车逐企业落实民警教育管理分包责任制,逐车、逐企业建立台帐,在每辆客运车辆醒目位置安装统一规格的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公示牌,公示驾驶人姓名、照片、准驾车型、年内交通违法记录和承包责任民警姓名、单位、违法举报电话。 对全市所有旅游客运等营运车辆一律重新集中参加一次机动车性能复检,不合格或未参检的一律禁止从事营运活动。对全市接送学生车辆建立台帐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建立完善危化品运输车辆台账,对报批车辆逐一核对、审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止审批。对在邯郸市作业的运输沙石、建材大型运输货车,一律纳入管理范围。 建立客运驾驶人“黑名单”制度 百日行动锁定的另一个重点目标是重点车辆驾驶人。客运驾驶人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据三年来交通违法情况和发生交通事故情况,实行客运驾驶人等级管理,向社会公开客运车辆驾驶人行车记录,及时通报交通部门停运严重违法客运驾驶人营运资格。 旅游客车驾驶人实行民警一对一管理,落实一周一见面制度,定期检查驾驶人的行车记录,查阅交通违法记录,定期向所在企业通报整改。全面审查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接送学生车辆。 建立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分期分批开展重点驾驶人交通安全培训。对进入重点驾驶人序列的人员,及时通知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培训班,否则,依法停办相关交管业务。 顶格处罚震慑违法驾驶 百日行动期间,交警支队将依托全市41处公路巡警中队和警务区,对七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依托省、市、县界交警中队严把上路、出入省市界、上高速关口,对驶出和驶入本地辖区的车辆逐车检查登记。 严格控制客运车辆行驶速度和通行时段,开展“降速”专项治理行动。逐路逐段挂牌明示客运车辆速度上限,坚决禁止凌晨2时到5时卧铺客运车辆和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农村客运班车在三级及以下道路营运。重点加强下午13时至16时、凌晨2时至6时等易疲劳时段的管控,防止司机疲劳驾驶。加大对旅游包车运营线路管理,凡单程超过400公里或往返超过600公里的,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晚10时至次日凌晨6时,原则上禁止旅游包车通行。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严查旅游包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用足法律手段,严格依法给予上限处罚,绝不姑息。 加强道路上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和盘查工作,坚决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接送学生。开展针对危化品运输车超速、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当场实施顶格处罚,震慑和教育一批违法驾驶人。 整治城市和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解决行人翻越护栏、随意横穿马路、不按车道行驶、车辆乱停乱放、不按信号通行、涉牌涉证、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超员超速、违法停。 |